故事嗑多了,我們期待神探出手例無虛發,刑偵推理佐鑑識科學遲早還原真相,熱血毅力不會淪為徒勞,蛛絲馬跡終能浮現,法醫手下的屍體會說話,即使遍尋不著屍體,小說總會在沉冤多年之後,饗讀者幾分釋懷。可惜現實人生的破案率不比虛構,當凶手任意棄屍荒野,沒有屍體證明當事人身死而非失蹤,沒有屍體便難以釐清犯罪事實,沒有屍體更讓檢察官萬萬不能,難道,沒有屍體就沒有正義?我們不願這麼想,但現實就這麼淒涼。
從一九七0年代開始,美國每年的凶殺案件超過一萬五千件,其中只有百分之六十六的案件是警方偵破並抓到凶手的。與此同時,每年有好幾千人「失蹤」——絕大多數都被謀殺了。也就是說,每年有好幾千名凶手逍遙法外。再加上,同一個人不能因為同一項罪行被審判兩次,就算種種跡象指向某某嫌犯,若在找不到屍體的情況下冒然提起訴訟,一旦敗訴,未來無法再次起訴,即使審判後找到屍體或凶手承認都沒用,這時就超想要「俠以武犯禁」將凶手滅了對不對!
奈何我們長於法治社會,不能以暴治暴,不如埋豬去。一群術業有專攻的科學家,志願成立國際死亡調查組織,集地球物理學家、人類學家、犯罪學家、植物學家、昆蟲學家、考古學家、警察… …於一堂,願意化身為工具,協助尋找屍體,無償貢獻時間與專才。他們透過掩埋豬隻,模擬埋屍現場,第一批埋豬計畫中的豬隊友還被食腐動物吃光光,正所謂豬屍未捷身先死,常使英雄淚滿襟。 QA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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